声明人:程镭
自一九九九年7.20大法遭迫害后,由于自己的怕心,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曾违心的写的“不修炼的保证”,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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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8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8/29/161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