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清水
在一九九九年7.20邪恶开始迫害时,给邪恶作过笔录、按过手印等,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8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8/29/161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