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凤仪
九九年去北京被邪恶非法抓捕,释放时向邪恶写的“保证书”与在单位写的“保证”都是老伴给签的名,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8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8/30/161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