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明妍 我父母因不放弃大法修炼于二零零一年三月被抓,那时我上小学四年级。这期间,学校领导、教导主任三番五次找我,要我放弃修炼大法。我因意志不坚定,正念不足,而向邪恶妥协。而后,我又在“反邪教”的宣传布条上签了名,还在教导主任的说服下,写过一篇作文,其内容大概是“不再修炼大法”等此类话。在去教养院看望父母时,我曾多次被迫踩过师父的法像。严正声明:我说过、做过的对师父和大法一切不好的语言、行为全部作废。以后坚定修炼法轮大法,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8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