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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明妍

    我父母因不放弃大法修炼于二零零一年三月被抓,那时我上小学四年级。这期间,学校领导、教导主任三番五次找我,要我放弃修炼大法。我因意志不坚定,正念不足,而向邪恶妥协。而后,我又在“反邪教”的宣传布条上签了名,还在教导主任的说服下,写过一篇作文,其内容大概是“不再修炼大法”等此类话。在去教养院看望父母时,我曾多次被迫踩过师父的法像。严正声明:我说过、做过的对师父和大法一切不好的语言、行为全部作废。以后坚定修炼法轮大法,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8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8/31/161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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