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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管红五

    在中国大陆办理护照时,省公安厅要求每个办理护照的人要在当地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本人不是法轮功学员”的证明。当时自己在法上认识不清,有怕心,违心的在“证明”上签了字。来到国外后把这件事淡忘了,最近突然想起,觉的问题很严重。郑重声明:2003年2月14日之前在中国大陆办理任何手续时,中共邪党强迫我违心的否认自己是法轮功学员的证明、签字统统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8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8/31/161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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