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明启
九九年时,单位来找我叫我写“保证不炼功”,我不写,我大儿子代我写了,现在郑重声明作废。坚定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8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9/10/162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