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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彩菊 在99年7.20时,将师父的法轮图、法解交给了邪恶。2001年从北京被非法押回来,问了口供,做了记录,被迫签了字和按了手印。回到家中,村里派专人非法看管我,每天要我签字,我都顺从了邪恶。声明: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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