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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文龙

    我是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的,在“7.20”江泽民一伙开始疯狂迫害的时候,由于自己对大法没有明确的认识,在疯狂迫害面前产生了怕心,动了常人之念,在派出所“书面材料”上签了字,并交了一本《转法轮》。事后自己就认识到了自己做了一件不该大法弟子所为之事,多次向厂领导和派出所表示坚修大法,从新堂堂正正的坚修大法。我现在借《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不管自己在哪里所说所写或者家人所说所写的一切有损于大法的事全都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决不背叛师父,矢志不移。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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