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惠玲、李亚伟
作为一个修炼者,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在拘留所及单位等迫害下,违心地写了“保证书、悔过书”等有辱大法和师父的“材料”,在此声明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影响,跟上师父的正法步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