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兰芳
由于学法不深,在99年7.20以后,曾在拘留所和派出所写过“保证书”,给自己修炼路上抹上了污点,现严正声明以前所作一切作废。要在今后的正法进程中勇猛精进。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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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