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圣芳、辛爱芬
我在邪恶势力带动下,签了不利于大法的“字”,给大法和师父抹黑,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洗脑班”上签的字一律作废。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