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永生
99年7月20日我在被办事处工作人员强迫下写了“保证书”,我一直痛悔不已。现严正声明,“保证书”作废。今后我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作一个合格的大法一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