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翠珍
我过去因为学法不深,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声明作废;以后决心“以法为师”,加倍弥补过错,不断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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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