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淑华
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