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声明者苏晶、王影、刘亚娟
我在公安局写了“保证书”,不是自己内心所想,特此严正声明:“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