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其告
在高压恐怖下,邪恶强迫我按了手印,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信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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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0/8/164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