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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明华

    我在大学四年级时考取了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前,报考学校要求在本校开一个“思想品德鉴定”,有一条是“保证不修炼法轮功”。我因对法理认识不清,急于考取,就开了“保证”。在本科毕业宣誓时,我也跟着说了“爱党敬业”的话。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踏踏实实修炼,勇猛精進,不辜负师尊的慈悲救度,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0/11/164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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