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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曲志敏

    2000年和2001年我两次被迫害,单位领导替我签了“不炼”的字;2001年2月我去北京证实法,在车站被恶警盘查,我没承认我是炼法轮功的。当天下午到天安门,我正准备打横幅,便衣问我是否炼法轮功?我说了谎话。在北京被非法关押八天。放我回家时,派出所警察让我写“保证不再去天安门”,我当时怕心出来了,就写了。2002年我发大法资料,被人举报,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写了“决裂书、保证书”。2003年,我被非法劳教二年后加期五十七天。2005年五月放回。回家那天,警让我在出门票上签字,我有了怕心,示意家人替我签字。2006年,我家附近的同修被绑架,我家也被非法监控,我又产生了怕心,让家人把做大法真相条幅的模具烧了。声明: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坚定正念,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0/13/164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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