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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邹玉芳

    去年农历腊月26日,派出所以见新所长为借口,将我骗到“洗脑班”,无理关押了10个多月,直到今年11月底因我90多岁的母亲去世才放我回家办理丧事。6天后居委会肖书记和自保的施主任又到我家逼我回“洗脑班”。因家中生活困难,小孙子没人带,媳妇要上班,又欠了不少债要还,所以他们非要我写所谓的“请假条”,否则就不放我回家。我在强迫下写了“请假条”,回家后心里非常难受,痛苦中突然悟到我无故被关,本来就不应该,无论哪方面的压力,采取任何方式破坏大法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做法,我们都是不认可的,根本不存在什么请假。因此我在这里特此声明:我写的“请假条”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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