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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付晓帆

    我于2001年10月31日在劳教所所写的“保证书”作废。(我的保证书是这样写的:保证回单位好好工作,保证孝敬父母,保证遵守社会公德)保证的内容虽然没错,但以“保证书"写出来的这种形式是错的,为此我撤回“保证”,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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