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姚洪飞
在99年7月20日,我跟同修一起去省城护法,回来后受邪恶打压,强迫我们在保证书上签字,当时由于有怕心,签了字。现在我特此声明签字无效。坚决做一名真修大法弟子。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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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