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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艳华 2007年10月15日下午,大队来人让我在“不去北京”的纸上签字。当时我脑袋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想就签字了。他走了之后,我才想起来,大法弟子是不承认旧势力安排的,我错了。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字全部作废。我以后一定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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