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秀梅 99年7.20,邪恶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自己心里害怕,我把大法书和师父的像都烧了。现在想起来,我的罪大如天,对不起师父。在此,我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0月2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