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翠兰
本人由于学法不深,悟邪,错将大法书毁掉,现声明:上述言行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15/166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