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洁
以前填过邪党的所谓的对大法的认识的表格(签了个名字),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彻底作废。要加倍努力,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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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0/166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