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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翠兰 二零零七年6月,遭邪恶绑架,在派出所,邪恶拿着我的手,在他们写的笔录上写了一些东西,还按了手印,我不认字,也不知写的什么。在此声明:在那时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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