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雪花
我在邪恶迫害下,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现在声明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废。坚定修炼,精进实修,紧跟师父正法进程。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3/22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