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书华
我在教养院里受高压迫害下,写了“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现声明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行为、言论都作废。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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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3/22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