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家国
我以前在单位、公安局所写的“保证书”等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特此严正声明。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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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3/22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