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氏
我于99年7.20以后曾经写过“未修炼法轮功”,现在正式声明这个邪恶的东西作废!从此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5/167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