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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台淑云 我把七二零以来我所做的耻辱的事全部曝光:1. 七二零初期,我收看了假经文,无形中起到了乱法的作用。2. 在大法被迫害时,我把大法书交给了单位,这是对大法的不敬。3. 2001年6月左右,警察到我家抄家,我被非法拘留。在这期间,由于对法理不清,在人情、怕心的带动下,我告诉孩子烧了家里的资料,还出卖了同修,说过“不炼了”。通过静心学习师父的讲法,现在我悟到我必须去掉这些污浊的包袱。郑重声明: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真修弟子,走师父安排的路,精進实修,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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