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聪香
我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在高压迫害下,配合恶警写了“不发资料的保证”。我现在严正声明:在派出所里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信师信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9/167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