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凤芹
被绑架到派出所,在看守所遭受迫害,在邪恶的强迫下,写出了对大法不利的“悔过书”。严正声明: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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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9/167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