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梅、金桂环
以前因学法不深,没有在法上真正认识法,我俩写了“保证书”,现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4/22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