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维忱
我过去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事,在劳教所里签了“三证”,现在认识到,那是错误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特此声明所签的“三证”作废。重新走入正法行列,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合格的正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4/22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