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桂银
因为我自己以前法学的不好,对大法认识不深,做了许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是错误的。我在这里郑重声明,以前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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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4/22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