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友
我于99年7.20去省政府正法被抓,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悟性不高,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声明签字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4/22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