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洪宝加
自7.20后,由于学法不深,在迷糊状态下配合邪恶,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签了字,从今日起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4/22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