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谢香芳
本人在单位配合邪恶所签的字,现认识到是背离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今后加强学法,走正大法弟子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9/168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