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国艳
在九九年7.20之后,街道办有关人员找我谈话,我在“不再修炼法轮大法的谈话记录”上签的名,在此严正声明作废。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20/168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