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夏宝祥
我以前说过、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认识和保证”声明作废、一律无效。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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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4/22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