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凤
邪党开十七大时,被派出所恶警已“从新做户口登记”为借口(实际是重点人物调查表登记),强行按手印、照相、签字。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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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23/168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