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邱红、历淑元、历淑珍、李秀英
自大法受到迫害以来,我在压力面前所说的、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心性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