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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金娟 我在2000年2月23日想去北京证实大法(可惜没去到)被当地邪恶关进禁闭室,非法拘留15天,出来时让写“三不保证”。那时学法学的不好,写“保证”。在同修的帮助下才知道是错的,我现在严正声明所写的这一切全部作废!我有很多常人心不愿放下,但我有决心把它们扔掉、除掉,听师父的话,有决心努力干好大法工作,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一粒子,随师父早点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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