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阮丹舶
7.20以后,在单位的压力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在狱中邪悟后,写过“五书”;在洗脑班写过对大法不敬的话。郑重声明:我以前所写的、所说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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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27/169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