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琼璇
过去我对师父的不敬,对大法的不敬,不是我内心讲的话,特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坚信师信法,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圆满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28/169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