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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凤梅

    恶警到家把大部份大法书、恩师法像、法轮图和炼功点的旗,都拿走了,我配合了邪恶。在2002、2003年间,把部份“周刊”和师父国外讲法和经文等烧了。恶警与街道的人员到家里让填表,我也签了字,配合了邪恶。恶警到我家里来,问我:“还炼不炼了?”我说:“炼。”它们就把我非法带走了。到派出所后,在它们写的“保证”上签了字。声明:我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0/169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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