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显军
我严正声明在县看守所里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坚定地修炼法轮大法,证实大法,洪扬大法,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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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