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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淑娟

    九九年七月,单位领导找我谈,不让我炼法轮功了。当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加上怕心严重,怕失去工作、家庭等,就写了“不炼了”。后来,我又随波逐流,到广场的签名中签了字,承认了邪恶势力的迫害。现在通过学法,我深深感到了法的威力和师父的慈悲。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1/169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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