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连华
99年后在学校,自己所签、所想、所按手印等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按大法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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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1/169325.html